薄昭走后的两天,刘恒没睡过一个整觉。
他在等一个消息,等薄昭从长安带回来第一手的、带着血腥气的真相。
第三天一早,刘恒连五百亲兵都没带,只带了宋昌和六名亲随出了代王宫大门。
他没有回头。身后的宫墙、檐角、院子里枯了半边的老槐树,都留在了塞外的风里。
队伍走得不快,八匹快马在黄土道上拉成一条线,扬起的灰尘半天散不去。
刘恒骑一匹枣红色河曲马,身上穿的不是王服,是一身半旧玄色深衣,腰间悬着那枚断成两半的玉珏,两半贴在一起,像一道愈合不了的伤疤。
宋昌策马跟在右后方,一路上话不多。这人沉稳,让刘恒安心。
第四天午后,队伍穿过一道土崖夹峙的隘口。道上横着一具尸体,穿着长安城门校尉的号衣,背上三道箭伤,右手死死攥着一卷血透的帛书。
刘恒下马,掰开那几根僵硬的手指。帛上一个字也没有,只有半枚撕烂的印痕。崖顶蹲着十几只乌鸦,一动不动,像在等他们走远后再飞下来。
他把帛书揣进怀里,上马绕了过去。
第五天傍晚,队伍到了高陵。高陵离长安只有五十里,再往前走就是京畿地界。
刘恒勒住马。夕阳把远处城墙染成血红色,像一道刚结痂的伤口。
“宋昌。”
“大王。”
“派人去长安,看看国舅到了没有。”
宋昌点头,派了一个亲信快马加鞭去了。
人回来的时候,天已经全黑了。带回来的消息让所有人都沉默了。薄昭到了长安,见了周勃。周勃的态度恭敬,但不明说,只说“代王驾临,臣等扫榻以待”。
至于立谁、怎么立、什么时候登基,周勃一个字没提。
更让人不安的是另一件事。长安城里,齐王刘襄的使者也在。
“齐王刘襄?”刘恒重复了一遍。
“是。”亲信压低声音,“齐王派了他舅舅驷钧入京,说是恭贺诸吕伏诛。可据探子说,驷钧在长安四处走动,见了不少功臣府上的人。”
他咽了口唾沫:“有人说,齐王兵强马壮,除诸吕功劳最大,又是高帝嫡长孙,他也想争这个位子。”
刘恒没说话。他低头看着掌心的玉珏碎片,两半贴在一起,在暮色里泛着温润的光。
他早就料到了。宋昌说得对,功臣们没得选,可不代表他们不想多选几个。刘恒是一张牌,齐王也是一张牌。周勃不表态,就是在等,等看哪张牌更好打。
“继续走。”刘恒收起玉珏,声音平静。
“大王,”宋昌犹豫了一下,“高陵离长安太近了,再往前就是人家的地盘。臣以为不如在此扎营,等薄昭回来再说。”
刘恒看了他一眼:“等?等什么?等周勃把齐王的使者请进宫,然后告诉天下人齐王才是正统?”
宋昌不说话了。
“孤既然来了,就没有在五十里外扎营的道理。”刘恒一抖缰绳,“走。”
又走了三十里,天彻底黑了。队伍在一处驿馆歇脚。
刘恒刚端起一碗热水,门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。
薄昭回来了。他风尘仆仆,靴子上全是泥,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是喜是忧。进门之后,他先给刘恒行了个礼,然后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话:“大王,周勃要献玉玺。”
刘恒的手顿了一下。碗里的水晃了晃,溅出来几滴。“什么意思?”
“臣到了长安,先见的周勃。”薄昭咽了口唾沫,“周勃把臣请到太尉府后堂,屏退左右,然后从袖子里拿出了一样东西。”
他顿了顿。“天子玺。”
刘恒的瞳孔微微缩了一下。天子玺是皇帝的印信,权力的象征。吕后活着的时候,玺在她手里。吕后死了,玺应该在小皇帝刘弘手里。可小皇帝已经被杀了。
“周勃说,”薄昭的声音更低了,“玺在他手里。诸吕伏诛之后,他从长乐宫取出来的,一直藏在太尉府,谁都没告诉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他说,请代王速来长安,臣等恭候大驾。”薄昭的眉头皱成一团,“大王,臣想了一路,这件事不对劲。”
“哪里不对?”
“周勃杀了诸吕,控制了长安,手里握着天子玺。他如果想自己当皇帝,不是没有可能,至少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。可他偏偏把玺藏起来,然后派人去代地请大王。”
薄昭看着刘恒:“这说明什么?说明他真的不敢自己坐那个位子。”
“或者,”刘恒淡淡地说,“他在钓鱼。”
薄昭一愣。
“他想看看,孤听到天子玺三个字,是什么反应。”刘恒放下碗,目光沉静得像一潭深水,“是急不可耐地赶来接玺,还是不动声色地按兵不动?”
薄昭倒吸一口凉气,忽然明白了。周勃让薄昭看到天子玺,不是示好,是试探。
如果刘恒听说玺在周勃手里就急了,说明他贪权。一个贪权的人,好控制。
如果刘恒听说之后不动声色,说明这人城府深不可测,周勃就得重新掂量。
“那大王……”薄昭小心翼翼地问,“我们该如何回话?”
刘恒站起身,走到窗前。驿馆外黑漆漆的,只有几盏灯笼在风里摇晃。
“不回。”
“不回?”
“不回话。直接去。”
话音刚落,檐下那排灯笼灭了三盏。是同一侧的灯,一盏接一盏,像有人贴着墙根跑过,一刀一个削灭了。
宋昌的手按上剑柄:“大王退后。”
刘恒没退。他把碗里的水喝完,才慢慢放下碗。
一个黑影破窗而入。宋昌侧身让过刀锋,反肘砸中后颈,膝盖顶住喉咙,刀刃抵进半寸。
“谁派你来的?”
那人喉咙里咯咯作响,忽然咧嘴笑了,牙缝是黑的。只一瞬,身子便软了,嘴角涌出黑血,不动了。
宋昌掰开死者的右手,虎口上烙着一枚焦黑的小印。他脸色变了。
“齐。”他说,“临淄武库死士的烙记。”
“他不是要孤的命。”刘恒蹲下身,用袖角拭去那张脸上的血污。很年轻,不到二十岁。
“杀代王是灭族的罪,齐王若真有把握做天子,绝不敢冒这个险。他派人来,是逼孤。要么死在半道,要么掉头回代地。孤今晚退一步,明日长安就会说,代王怯懦,不敢入京。”
“他算错了一件事。”刘恒站起身,把灯挪回桌心,“孤从代地出来那天,就没给自己留退路。”
刘恒转过身,烛光在他脸上投下深深的阴影:“明天一早,孤要去长安。孤要亲自看看,那枚天子玺,到底在谁手里。”
这正是:
荒原驿路夜沉沉,刺客窥窗刃已临。
死士魂销齐地印,孤王胆壮代人心。
高陵咫尺长安近,玉玺依稀太尉深。
莫道此行多险恶,从来天命属知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