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子开回市政府,钱顺生下车的时候又叮嘱了一句,“老宋这个人,你多留个心眼,面上笑嘻嘻,心里怎么想,没人知道。”
祁同伟点点头,看着钱顺生进了市委大院,才让司机把车开回招待所。
回到房间,祁同伟没开灯,就那么坐在黑暗里,盯着窗外的夜色发呆。
太顺了。
从进门到出门,一切都顺顺当当,顺得让人心里发毛。
宋长河那张笑脸,那些恰到好处的汇报,那些热情洋溢的介绍,还有那个恰好请假的经侦支队长,这一切都像是排练好的。
可问题是,排练给谁看?
给这个新来的局长看?让自己觉得局里一切正常,宋局长工作得力,下面同志团结一心?
如果是这样,那恰恰说明有问题。
一个正常的单位,新领导第一次来,下面人紧张、拘谨、甚至出点小差错,那才是正常的。
像今天这样滴水不漏,反而说明有人下了功夫,提前把一切都安排好了。
安排给谁看?当然是安排给自己看。
可为什么要安排给自己看?因为有些东西不想让自己看见。
那个经侦支队长,姓李的,他请假的时机也太巧了,偏偏今天请假,偏偏是自己要来的这天。
还有那个案子,牵涉到光华厂,查了半年没进展,是真的没进展,还是不敢查下去?
钱顺生说这事儿我不好说,能让钱顺生这个专职副书记都说不好说的事,那得多深的水?
钱顺生现在可是林城市委三把手,林城妥妥的实权三号人物,他都觉得不好说,那这背后的水也不浅啊。
祁同伟摸出烟,点了一根,想起白天在局里转的时候,经过几个办公室,里面的人看见他都站起来打招呼,态度都很恭敬。
可那些眼神,祁同伟看得很清楚,有好奇的,有打量的,有带着点敬畏的,也有那种躲在后面、看不透的。
几百号人,什么心思都有,正常。
可那个经侦支队的门,关得严严实实,里面黑着灯,像是一口沉默的井。
井里有什么?他不知道。
一根烟抽完,祁同伟又点了一根。
得找人。
不是程度那种明面上调过来的,得找一个不起眼的、不惹人注意的,先扎进去摸摸底。
何志强是个好人选,但他还没调过来,还得等,而且何志强是经侦出身,目标太明显,万一有人盯着,他一进林城就会被盯上。
那派谁?
他想了一圈,忽然想起一个人。
张伟!
光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的副大队长,三十五六岁,平时不显山不露水,干活踏实,嘴严,关键是不起眼。
程度调过来当常务副局长,那是明牌,所有人都盯着,但张伟要是调过来,安排到下面一个派出所当副所长,谁会在意?
一个派出所副所长,下去走访调查,名正言顺,治安巡查、企业周边环境整治、流动人口管理等等等等,随便什么理由都能去。
去东湖新村,去光华厂附近,去那些老百姓聚堆的地方,听听他们说什么,看看他们怕什么。
这人选好。
祁同伟拿起手机,看了看时间,快十点了,程度应该还没睡。
电话拨过去,响了两声就接了。
“市长。”程度的声音还是那么精神。
“程度,问你个人。”祁同伟说,“张伟,你熟不熟?”
“政委”程度想了想,“治安大队那个?熟,一块儿办过几次案子,这人踏实,干活不挑,嘴也严,怎么,您想让他过来?”
“有这想法。”祁同伟说,“不过不是明着调,是先借调,你那边能不能操作?”
程度沉默了两秒,说,“借调的话,这得让光明区委对接林城这边,得达康书记点头,不过达康书记应该不会拦着,您想让张伟过来干什么?”
“下去摸情况。”祁同伟说,“今天我去公安局转了一圈,太顺了,顺得不正常,有个经侦支队长,请假了,据说手里有个案子牵涉到光华厂,查了半年没进展,我想让人去下面听听老百姓怎么说,看看厂里那些人到底在怕什么。”
程度明白了,“您想让张伟下到派出所?”
“对,安排到老工业区那边的派出所,当个副所长,名正言顺,不用他查案子,就让他下去转,听老百姓扯闲篇,看那些厂里人进进出出,有什么不对劲的,记下来就行。”
“行,我明天就跟张伟聊。”程度说道。
“嗯,这事不急,但也不能拖。”祁同伟说,“你那边交接完了就赶紧过来,常务副局长的位置得赶紧占上。”
“明白。”
挂了电话,祁同伟把手机扔到床上,又点了一根烟。
次日一早。
祁同伟刚到办公室,就接到一个电话。
“祁市长,我是老李啊,经侦支队那个。”电话那头的声音有点沙哑,带着点小心翼翼,“昨天我家里有事,没赶上您来视察,真是抱歉,今天听说您来了,我想着给您打个电话,汇报汇报工作。”
祁同伟愣了一下,昨天请假的那个经侦支队长?今天主动打电话来?
“李支队长,你好,家里事处理好了?”
“处理好了处理好了。”老李连声说,“一点小事,耽误工作,真是不好意思,祁市长,您看您什么时候有空,我想当面给您汇报一下经侦支队的工作情况。”
祁同伟想了想,说,“今天下午吧,三点,你来我办公室。”
“好的好的,谢谢祁市长!我准时到!”
挂了电话,祁同伟靠在椅子上,琢磨着这通电话。
昨天请假,今天主动打电话来汇报工作。是被动的,还是主动的?是有人让他打的,还是他自己想打的?
这个老李,到底是什么路数?
而且你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,竟然直接联系我这个常务副市长。
就算我兼任局长,也不该直接找到我啊,几个分管工作副局长还有常务副局长还在那呢。
这家伙不会连这最基本的都不懂吧?
如果懂,那就是明知故犯?故意为之?那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