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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很快摸到了我租的小平房,路口那台蒙灰的老监控,清晰拍到我停在坡上的板车轱辘。

我正坐在门槛搓麻绳,给磊磊攒学费的粗布包垫在屁股底下,布缝卡着三个昨天拉货找的钢镚。

他们一开口问那天劫案的事,我攥着布包带的手就没松过,一五一十全说了,半个字都没瞒。

我指着桌上的模拟画像,一个字一个字对着说,绝对错不了。

第一个是赵峰,左手缺了半根小拇指,脸侧从颧骨到下颌拉着寸宽的长刀疤,翻出来的红肉到现在都发着红。

我离得近看得清楚,第二个就是赵鹏,下巴那颗黑得发亮的大痣,还翘着三根硬黑毛。

我拉板车天天从他赌场门口过,离三步都能看清,绝对错不了。第三个是孙虎,早年帮赵峰打架打断了左腿。

接骨接歪了,走路一颠一颠的,那天就是他放风,完了赵峰开车在路边接应。

法院派的律师戴厚框眼镜,翻完我的口供,用笔头敲了敲纸页,拍着我肩膀让我放心。

他说我就是个目击者,本来就没我的事,开庭照着原话说,说完就能回家拉板车陪老母亲,不会有事。

我本来就没杀人没抢钱,胸口揣着良心,自然什么都不怕。

后来律师帮我顺了五遍证词,帮我捋清哪里该说细哪里该带过,末了还笑着劝我。

他说开完庭咱就走,你接着拉货攒钱,不出半年就能给磊磊交完学费,再给老母亲换个朝南的亮房子晒得到太阳。

那时候我蹲在看守所的硬板床上,天天数墙上的墙缝,数到三百一十七道就天亮,数着日子盼开庭。

我那时候真傻,真以为实话实说就能还个清白,哪能想到,人家从一开始,就没打算让我把真话说出口。

离开庭还有三天,两个法警来提我,说主审法官李茂山找我去办公室,核对证词细节。

我那时候还以为是正常流程,对着铁门上的锈镜子扯了五分钟囚服褶皱,把沾饭渣的领口捋平才跟着走。

法院办公楼的走廊长得看不到头,穿堂风从门缝钻出来,凉得我后脖子汗毛全竖起来,后脊梁骨发僵。

进了办公室门,门“咔哒”一声落了锁,厚厚的墨绿色窗帘“唰”得扯严,整间屋子瞬间暗得像城郊的停尸房。

我那颗心“咚”得一声沉到底,脚底板瞬间凉透,连站都站不稳。

办公室里只有李茂山一个人,他坐在宽大的棕红木办公桌后,手指慢悠悠转着一对油亮的文玩核桃。

哗啦哗啦的响声,一下一下敲在我太阳穴上,敲得我太阳穴突突直跳。

他半天没说话,隔着厚厚的老花镜盯着我看,目光像蛇信子舔过我的脸,看得我浑身发毛,连呼吸都不敢大喘气。

末了他才伸出手,慢悠悠把两张照片推到我面前。

第一张是我八十岁的老娘,正攥着菜篮子从胡同口菜市场出来,背景那棵歪脖子老槐树,我天天拉板车都从底下过,熟得不能再熟。

第二张是磊磊,站在政法大学校门口卖肉包子,背影清清楚楚,连书包带子磨出来的白印子都能看见。

“王强,你家里人都挺好的啊。”李茂山吹了吹玻璃杯里的茶沫,声音慢悠悠的,像毒蛇吐信,蹭得人后脖子发凉。

“八十多的老太太了,身子骨弱,风一吹就倒,身边没个靠谱的人可不行。你儿子读大学读法律,多有出息啊。”

“要是毕业的时候老子留个案底,搞不好连学籍都保不住,工作更找不着,你说,是不是这个理?”

我攥着囚服的衣角,指节硌得掌心生疼,指甲嵌进肉里都不觉得疼,半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
喉咙里像塞了一团烂棉絮,堵得慌。他往皮椅背上一靠,指尖敲了敲红木桌面,笃笃两声,像敲在我的心尖上。

“你开庭就说,只看见两个,第三个长什么样你没看清,其他啥都不用管。你老实配合,开完庭我就放你回去,你该干啥干啥,没人找你麻烦。”

“不然的话——”他顿了顿,胖乎乎的指尖挪到照片上,点了点磊磊的后背,“你说,好好两个大活人,哪天出门出点意外,谁能说得清?”

从办公室出来,我整个人都是木的,魂好像被掏走了,腿软得像棉花。

下办公楼台阶的时候,我差点一跟头滚下去,还是法警拽了我一把才站住。第二天提审,穿警服的把印好的笔录纸推到我面前。

我盯着那白纸黑字,嘴唇抖了半天一个字都蹦不出来,最后才从喉咙眼里挤出来几句干巴巴的话,哑得像砂纸磨过。

“我……我只看见两个劫匪,第三个……我没看清,长什么样,我记不清了。”

坐在旁边的律师当时就僵住了,手里攥着的钢笔“啪”得一声掉在木纹桌子上,墨水瓶都晃倒了,蓝墨水洇了半张纸。

他一个劲拽我囚服的袖子,声音都急得抖了:“王叔你怎么回事?昨天核对证词还不是这么说的!你醒醒啊!”

我埋着头,盯着囚服鞋尖磨起球的蓝布,滚烫的眼泪砸下来,很快就在蓝布上洇出一大片暗印,我什么都没说。

我不能说,我不敢说。我要是说了真话,我八十岁的娘活不成,我刚读大学的儿子也读不了书。

我就是一个拉板车的穷鬼,命都不值半文钱,拿什么跟人家拼?

林默看到这里,指尖捏着泛黄的纸页,指节都捏得泛了白,指腹下能摸到纸页上深浅不一的纹路。

那是当年写字的人情绪激动,笔尖戳透纸背留下的印。他眉头拧成了死结,太阳穴突突跳。

二十四年了,原来当年所有人都被蒙了——当年的主审法官李茂山,居然拿无辜目击者的全家性命做要挟。

逼着王强改了证词,最后反过来坐实了王强“包庇凶犯”的罪名,判了十五年,把沾了三个押钞员人命的真凶,白白放了二十四年。

一股凉气顺着林默的后腰窜上来,顺着脊梁骨钻到头顶,他左腿上二十年前追赵峰留下的旧枪伤,瞬间顺着骨头缝突突疼。

疼得他额角瞬间冒了一层冷汗,连握着台灯灯柱的手都抖了一下。

怪不得当年卷宗里的证词始终拧巴,有那么多说不通的地方,怪不得王强翻供翻得那么突兀。

原来从根子上就烂了,整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个筛子,全是黑幕。

他咬了咬牙,深吸一口气压下胸口翻涌的戾气,指尖捏着纸页往下翻。刚碰到下一张纸,指尖就先摸到一片凹凸不平的皱感,不像普通的折痕。

他借着台灯暖黄的光往下看,才看清纸页边缘全是深浅不一的暗黄晕痕——那是眼泪一遍一遍泡透了纸,干了之后留下的印子。

好几个字都被泡得发开,晕成了模糊的墨团,根本看不清原来写了什么。

林默闭了闭眼,能想到王强蹲在看守所不透光的小黑屋里,就着小天窗漏进来的一点光写这几行字的时候,哭了多少次,才能把挺括的信纸泡成这副皱巴巴的样子。

他指尖捻开纸页,刚要低头看第一行字,就摸到纸缝里卡着一个硬邦邦的小东西,掏出来一看,是一枚磨得发亮的景泰蓝袖扣。

袖扣上刻着一个小小的“山”字,正是李茂山的名字。林默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,刚把袖扣攥进手心,办公室的门突然被轻轻敲了两下。

门外传来一声熟悉的咳嗽,那声音林默听了三十年,从当见习警察开始就听,刻进骨头里都认得。

那是他师傅,当年这个案子的主办老队长,张正国。

门把手下意识转了半圈,走廊的灯光漏进来一道细缝,林默攥着袖扣的手攥得更紧。

他突然反应过来:这份封存了二十年的申诉材料,为什么刚好今天被他找到?是张正国故意引他来的?还是张正国本来就知道这里藏着什么,要过来把这份能要命的证据拿回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