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,欢迎光临泡书吧小说网!
错缺断章、加书:站内短信
后台有人,会尽快回复!
泡书吧小说网 > 都市言情 > 我在深圳的青葱岁月 > 第1262章 大风歌-汉高祖雄风
  • 主题模式:

  • 字体大小:

    -

    18

    +
  • 恢复默认

第1262章 大风歌-汉高祖雄风

“大风起兮云飞扬,威加海内兮归故乡,安得猛士兮守四方。”

这是汉高祖刘邦在平定英布叛乱后,还都长安途中,路过沛县时留下的诗篇。那一年是公元前196年,刘邦已经六十二岁了。他设宴款待家乡父老,酒酣之际,击筑而歌,慷慨伤怀,泣数行下。

短短三句,平定天下,荣归故里,可心中仍有忧患——这万里江山,还需忠勇之士、家乡父老共守,方能心安。

我小时候读这首《大风歌》,只觉得气势雄浑,却不懂其中的苍凉。后来年岁渐长,走了一些地方,读了一些史书,才渐渐咂摸出那三句诗里沉甸甸的意味——那不是凯歌,是一个老人站在生命终点回首时的叹息。

刘邦其人,历来颇有争议。有人赞他是“豁达大度,从谏如流”的英主,有人说他不过是“好酒及色”的布衣无赖。他的出身太低了,低到在两千多年的帝王谱系里显得格格不入。一个沛县泗水亭长,一个以“无所不取”闻名的市井人物,如何就成了汉朝的开国皇帝?这中间的落差太大,大到让后人很难用一个公允的标准去衡量他。

击筑高歌,意气慷慨,一曲《大风歌》,自此响彻山河千载。古往今来,对这三句诗的解读众说纷纭,褒贬不一。

曾有一年,沛县举办刘邦文化艺术节,邀来一位前朝发言人赴会。不知是席间酒酣,还是语出惊人,他当众直言:刘邦本无多少文墨,不过一介布衣痞气之人;更称《大风歌》不过是酒醉胡言,诗词哪有只作三句的体例。一番话,令在场主宾颇为尴尬。后来虽有不少人撰文反驳,终究不了了之。而《大风歌》,依旧是《大风歌》,历经岁月,流传不息。

我听说这件事的时候,正在北方的一座小城里教书。那天晚上,我翻出《汉书·高帝纪》又读了一遍,看着那三句诗,忽然觉得,那位发言人的话倒也不是全无道理——三句诗,确实不合任何诗词格律。可正是这三句,比后世多少工整华丽的辞赋都更动人。有些东西,不是用规矩可以衡量的。就像刘邦这个人,也不是用“好”或“坏”可以概括的。

他身上的矛盾太多了。他是沛县丰邑中阳里人,父亲刘太公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,哥哥刘伯早死,二哥刘仲勤恳种地,唯独他游手好闲,不事生产,被父亲骂作“无赖”。可就是这个“无赖”,后来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布衣天子。他好酒,常去王媪、武负的店里赊酒喝,喝醉了就躺倒睡觉。武负曾见他身上隐隐有龙形,觉得奇异,便免了他的酒债。这当然是后世的神化,但那份不羁与散漫,大约是真的。

后来天下大乱,陈胜吴广揭竿而起,刘邦也拉起了队伍。他带着沛县的三千子弟,一路西进,先入咸阳,后与项羽争天下。这三千沛县子弟,便是他最早的家底,也是他后来做皇帝之后始终放不下的牵挂。他在荥阳被项羽围困的时候,派人回沛县征兵。消息传回,沛县父老二话不说,组织子弟奔赴前线。这份情谊,刘邦记了一辈子。

项羽是贵族,是名将之后,力能扛鼎,才气过人,却败在了刘邦手里。为什么?史家说刘邦善用人,能纳谏。萧何、张良、韩信,哪一个不是当时顶尖的人物,却都愿意跟他干。他这个人,身上有一股让人愿意追随的东西。至于是什么,谁也说不清楚。也许是那种大大咧咧、不计前嫌的豪爽气,也许是那种能屈能伸、该低头就低头的务实劲儿,又或者仅仅是因为他比项羽更懂得:打天下不是一个人的事。

可当天下真的打下来了,那些跟着他打天下的人,也一个个走了。韩信被吕后处死在长乐宫钟室,临死前说:“吾悔不用蒯通之计,乃为儿女子所诈,岂非天哉!”彭越被剁成肉酱,英布被逼反,卢绾逃亡匈奴——那个和他同一天出生、一起长大、情同手足的卢绾,最后也走了。刘邦坐在龙椅上,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去,心里该是什么滋味?

我时常想,他回沛县那一次,站在故乡的风里击筑而歌的时候,心里想的是不是就是这些人。那些跟他一起放牛、偷鸡、喝醉酒躺在树荫下的少年,那些跟他一起出生入死、在战场上替他挡过箭的兄弟,那些在荥阳城下跟他一起挨饿、一起咬牙挺过来的老将——他们都在哪里?韩信不在了,彭越不在了,英布反了,卢绾跑了。只有他一个人,穿着龙袍,站在故乡的土地上。

“安得猛士兮守四方”——他是在问天,也是在问自己:这天下,还能靠谁来守?

其实他终究是幸运的。至少他还能回去,还能在沛县的老屋里住几天,还能和那些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喝一杯酒。他喝了,喝得痛快,喝得醉醺醺的,然后唱歌,然后哭。史书上记着,他“慷慨伤怀,泣数行下”。一个皇帝,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哭,哭得毫无顾忌,哭得像个孩子。

那场宴席结束后,他大概就知道,自己不会再回来了。他在沛县住了十几天,临行前沛县父老恳请他再多住几日,他说:“吾人众多,父兄不能给。”——我带的人太多,怕乡亲们供应不起。这话说得客气,却也透着一股真诚。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赊酒喝的刘邦了,他是皇帝,他的排场会让家乡的父老承受不起。他走的时候,沛县万人空巷,都在路边送他。他登车挥别,一去不返。

据说他自沛县归长安,未及半载便溘然长逝。从前他的大将军韩信,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,从铜镜里看着他慢慢走近的背影。那时他还不知道,这是最后一次。而沛县那场大风,吹起了他的衣袍,也吹散了他最后的心事。

刘邦定都关中后,仿家乡风貌营建新丰故城,一草一木、一街一巷,皆摹故乡旧貌,其思乡之情,深切如此。他不仅把沛县的父老迁了一部分到新丰,还特意把故乡的鸡鸭犬羊也带了过去。据说那些禽畜到了新丰,竟都能认得自己的圈舍——这当然有附会的成分,但也说明了一个事实:他太想家了。纵使身居九重、坐拥天下,帝王心中最牵念的,依旧是沛县的故土山河,是当年起兵发迹的烟火人间。

后来的人说刘邦薄情,说他杀了太多功臣。可他们不知道,他回沛县那一次,哭得有多伤心。那不是愧疚的哭,不是后悔的哭,是一种更深更沉的东西——他知道,一切都回不去了。那些和他一起在芒砀山打游击的兄弟,那些在丰西泽里和他一起聚啸的豪杰,那些在沛县县衙里和他一起喝酒的故人,都不在了。只剩下他一个人,站在权力的顶峰,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。

可刘邦到底留下了什么?他留下的,不只是一个汉朝。他留下的,是一个从底层崛起、从平民中走出的王朝的基因。从他之后,中国历史上再没有“贵族”能独掌天下的规矩了。一个亭长可以做皇帝,一个农民可以做宰相,一个屠夫可以做将军。这种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”的信念,刘邦的一生,就是最好的注脚。

我后来从沛县回来,一路都在想一个问题。刘邦这个人,究竟算是怎样的一个人?他好酒,无赖,粗鄙,却又豁达,大度,知人善任。他杀功臣,却又善待乡里。他在朝堂上一言九鼎,在故乡的酒席上痛哭流涕。这些矛盾,在一个人身上并存,而且都是真的。

也许这就是他真正厉害的地方。他不会假装自己是谁。他就是一个从沛县走出来的人,一个一辈子乡音未改、口味未变、见到故乡的人就忍不住要喝醉的普通人。只不过这个普通人,恰好做了皇帝。

春风又度,大风如昨。那一年,他击筑而歌,身后站着的一百二十个沛县少年,把《大风歌》唱了一遍又一遍。那些少年后来也都老了,死了,连他们的孙子也死了。可那首歌,一直唱到了现在。

两千多年过去了,大风年年都起,云飞扬飞扬。沛县还在,泗水还在,汉高祖的陵墓在咸阳塬上,四面是空旷的田野。每年春天,野花开得无边无际,像是大地自己写的一首诗,比任何帝王留下的文字都更长久。而那三句《大风歌》,就这样一代一代地传了下来——不是因为它的格律工整,而是因为一个老人在故乡的秋风里,掏心掏肺地哭了一回。那份真,比什么都结实。它提醒着每一个离乡的人:无论走多远,家乡的风,家乡的云,家乡的酒和眼泪,都是最终绕不过去的。刘邦绕不过,我们也是。

后来我也离开了自己的故乡,在异乡的城市里住下来。每年春天,我总会在某个起风的傍晚,想起那首《大风歌》。心里便有什么东西,也跟着飞扬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