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更狠的——带着靓仔俊和旺角少杰,在刀光人影里穿来插去,如入无人之境。
“操你妈……再忍忍!等潇洒那扑街挨完刀再说!”
棺材生瞅着满地抱手抱脚打滚的手下,火气直往上拱,可真让他冲上去报仇?
他不敢。那疯子戴虎指下手比刀还毒,一抓就是断骨,一拧就是脱臼。
揸fit人马这个位置抢破头,万一他也落个残废,老大一脚踹开,往日结的仇家趁机上门,怕是连骨头渣都剩不下——家里还有四个女人、三个娃等着他养活呢……
他咬紧后槽牙,又扫了眼潇洒那边:火豹带人正把他往死里围,刀光闪得密不透风,人还没断气,但离咽气也就一口气的事。
这时候撤?面子全丢光,这场架等于白挨。
起码得熬到潇洒断气——到时候带人走,还能甩一句:“不是我们不顶事,是主角先凉了,还打个锤子?”
出来混,名声就是命,尤其对一个堂口来说。
另一边,旺角第一八图鲁阿晋简直游刃有余。
仗着名头响亮,对方小弟远远瞧见他就绕道走,没人敢硬接他一拳。
没对手,自然轻松,他带着一帮兄弟横扫全场,除了衣服上溅了几块血,连汗珠都没冒一颗。
阿豹那边正领着一群被千万钞票晃花了眼的马仔,围住潇洒和他的手下狠揍。
潇洒虽顶着乌鸦哥那张俊脸,可真论动手,比其他几个同样披着这张脸的狠角色差得太远。
他能在老葛的“忠”字招牌下坐上高位,靠的压根不是拳脚,而是脑子快、心稳、路子野——老话讲得透:混江湖的矮骡子多如牛毛,能打的满街跑,可真正懂算账、会盘局、能把钱从骨头缝里榨出来的,凤毛麟角。
老葛正是看中他这副“活脑筋”,才把他当摇钱树养着。
旗下那家放贷公司,月月业绩吊打全社团,别人借出一百万,顶天收回二三百万;他倒好,硬生生翻出一千万来——手段不挑,只要进账,就是硬道理。
当初若非这点本事,老葛怎会亲手把他捧上台?
可那些老辈人整天念叨“时代变了,混江湖要靠智取”,却忘了最根本的一条:江湖这口锅,终究是靠拳头砸开的!
眼下潇洒的短板彻底暴露——单挑普通马仔,仗着个子高、块头大,还能勉强周旋;可对上阿豹这种刀口舔血练出来的精锐,三两下就露了怯,招架都费劲。
更别说眼下这种乱拳打死老师傅的群殴场面,哪容你掐指一算?生死之间,连喘口气的空档都没有。
朱婉芳在房间里翻来覆去,怎么也睡不着。
抬眼瞥了眼床头闹钟,眼神微微一颤。
“已经十二点半了……火拼该开场了吧?东哥那边……到底怎样了?”
她虽不是那种扎马尾、戴耳钉的小太妹,可身边不少朋友早就在古惑仔门槛上晃悠,清楚这行当的规矩:火并向来挑午夜之后动手。
眼下,已打了整整半小时。
想起放学时东哥牵她手穿过校门的那刻,心里就泛起一股踏实劲儿;还有送她回家,站在楼下仰头一笑,轻轻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……指尖不自觉地蜷了蜷。
在她眼里,东哥和外面那些满嘴江湖黑话、动不动拍桌瞪眼的大哥完全不同——和她在一起时,比她爸还细心得像捧着盏油灯。
一合眼,东哥那张温润的笑脸便浮上来。
正因如此,她才更揪心:怕明天清晨推开门,等不到那个倚在校门口朝她笑的人……
“婉芳,还没睡啊?”
门外突然响起朱文雄的声音。
朱文雄站在女儿房门口,见灯还亮着,无声叹了口气。
今晚女儿近八点才进门,饭早吃过了;问她去哪儿,支吾半天没个准话;现在都过十二点半了,人还醒着——这些反常,他这个过来人哪能不懂?
女儿,八成是坠入情网了。
他其实不拦着谈恋爱。谁没年轻过?
当年他自己不也是为爱从尖子生滑成差生,最后混进江湖,如今又转身卖猪肉?
女儿出生那年,老婆难产走了,他正蹲大牢;孩子五岁前,既没妈抱,也没爸陪,这份亏欠,他记在骨子里。
出狱后他干脆利落转行卖猪肉,就图安安稳稳把闺女养大。
平时管得严些,但交朋友、处对象,他从不横加干涉——
只盼她别重蹈自己的老路。
恋爱可以,但不能耽误读书。普通人想翻身,书本才是最硬的梯子。
可今晚这情形,实在让他悬心。
只是女儿大了,他不好硬闯进房说教。
“爸,明儿考试,我再背会儿,马上睡!”
床上翻腾的朱婉芳听见父亲声音,心头一紧,赶紧扬声应道。
“嗯,早点歇。”
朱文雄听得出这是托词,却没点破,只轻声应了句,转身回屋,带上门。
屋里,朱婉芳却猛地坐直身子,目光扫过闹钟旁那部老式电话,迟疑片刻,忽然咬住下唇,像是终于下定决心——
伸手抓过床边小背包,翻找半晌,终于摸出一张边角微卷的名片。
她随手把包一扔,抄起电话,指尖微颤,拨通了上面印着的号码。
……
中环街头,厮杀仍未停歇。
半个多小时过去,大家都是血肉之躯,能撑到现在,全赖人多势众。
虽说两边倒下不少马仔,可仍有大把人咬牙挺着——
毕竟爹妈不同、家底不一、作息各异,这“血条”的厚薄,自然也参差不齐。
身手虽略显生涩,但被阿豹领着一群杀气腾腾的弟兄围攻至此,潇洒还能稳住阵脚,全靠身边那几个豁出命去挡刀的兄弟——
大家都是血肉之躯,谁的命也不是金子打的,可偏偏这群人咬着牙往前扑,用后背替他扛下七八记重击。
陈天东这边却截然不同:单手拎着龙纹棍,追着对方小弟猛砸脑门,一棍一个闷响,像敲破熟透的西瓜。
身上那套量身定制的阿玛尼早已被血浸得发暗,肩头、袖口、裤脚全是深褐色的斑块,黏腻发硬。
这一仗,他打得格外酣畅。
也不知是演反派演多了,心气儿悄悄歪了;还是浓烈的血腥味直冲鼻腔,让心跳轰隆作响;又或者,早把这种刀光棍影的混战当成了家常便饭——他非但没觉得反胃,反倒浑身发烫,指尖发麻,连呼吸都带着一股子灼热的兴奋劲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