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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3、官司胜诉

说完,她站起身,转身走向厨房,默默为他准备起热粥。

粥锅在灶上咕嘟作响,厨房里弥漫着米香和淡淡的瘦肉味。卞菲一边搅着粥,一边深深吸了口气,像是想把所有慌乱都吸进锅里煮烂。

她回头看了眼卧室,仲昆没有再躺下,只是静静坐在那里,双手交握,指节泛白。卧室里的灯光,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,像一副压在心上的枷锁。

卞菲把粥盛进碗里,端到他面前:“趁热吃。吃一点,心里就不会那么空。”

仲昆抬头,眼神里仍有挥之不去的阴霾:“卞菲,你真不怕我这辈子完了?”

卞菲坐下,把碗往他面前推了推:“怕啊。但比起怕,我更怕你一个人扛。”

她的手轻轻覆在他手背上:“天塌下来,我们一起扛。你要是坐牢了,我就等你。你能渡过这一劫,我就陪你重新开始。”

仲昆喉结动了动,低头喝了一口粥,热气模糊了他的眼眶。

良久,他低声说:“那……先吃了这碗粥。”

晚饭后,小军洗漱完回房睡觉了。卧室里仲昆和卞菲依偎在沙发上,双手轻轻交握。他侧头看向卞菲叮嘱:“你明天一早先去村委,跟小金一起拿几张这几天的报纸,然后到粮油店等我。金村长要是问起,就说我回山东了。”

卞菲心头一紧,轻轻点头,将他的话牢牢记在心里。

次日天一上班,卞菲便依言出门,先找小金汇合,一起去村委取了报纸,随后径直往粮油店赶。仲昆早已在店里等候,目光落在刚进门的小金身上,吩咐:“你去卞会计那儿,取800元给王总,500元给刘会计——这是他俩8月份的工资。发完让他们回家休息,等后续通知。你和小莫继续做大豆生意,不管谁来问,都统一口径说我回山东了。记住,除了你,别带任何人来店里找我。”

小金闻言一愣,随即想起一件要紧事,连忙补充:“仲哥,昨天邮递员送来了一份法院传票和起诉书,通知咱们中级法院22号开庭。”

小金一走,仲昆立刻拿起电话拨通林处长的电话。电话接通,他语速极快地告知了开庭的消息。

林处长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,带着几分关切:“仲昆,看在咱多年的交情上,我再帮你这一次。你明天下午3点,带着你和那几个人签的合同来我公司。我给你找海口有名的张律师打这场官司。不过要是赢了,10万元律师费你得付。那些人买楼花的钱,你没动吧?打完官司后,赶紧把钱退给他们,让法院解封你的账户。这样你就可以卖楼花了。楼花得赶紧卖,这是大事,满大街都是卖楼花的人了,再拖就真卖不出去了。”

仲昆听完,紧绷的神经骤然松弛,脸上瞬间漾起喜出望外的笑容,对着电话连连道谢:“太感谢你了!你真是救了我!10万律师费一点都不贵,我明天下午一定准时到!”

放下林处长的电话,仲昆一刻也没耽搁,立刻拨通了小金的号码,语气急促地吩咐他立刻赶往销售处,把所有卖房合同全部取回来。

一个小时后,小金抱着一摞整整齐齐的合同匆匆赶来,一共十三份,一份不少地交到了仲昆手上。仲昆将合同逐份翻来覆去地细看了几遍,可任凭他怎么琢磨,也没能从中找出一条能确保官司必胜的条款。无奈之下,他只得拿起几份近期的报纸,转身回了新居。

回到新居,仲昆静下心来翻阅近几日的报纸。版面上每天都辟出两个整版刊登楼盘销售广告,可房价却在一天天地小幅回落,尤其是期房,也就是俗称的楼花,跌幅更为明显,价格已经跌回了七千元每平。

这天是八月十九日,距离中院开庭只剩下三天。下午三点,仲昆提着装有十三份购房合同的公文包,准时来到林处长的办公室。张律师已经先一步抵达,林处长简单为二人做了介绍,便迅速切入正题。仲昆从包里取出合同与起诉书,一并交到张律师手中。

张律师逐字逐句、极其认真地将合同通读了一遍,抬头看向仲昆:“这份合同还有附件吗?”

仲昆轻轻摇了摇头。

张律师又翻看了两眼起诉书,目光重新落回仲昆身上,语气沉稳地开口:“这个官司,他们赢不了。对方告你诈骗,依据全在这份合同上——可恰恰是这份合同,让他们站不住脚。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是b2区某栋某号,却没有注明是现房还是期房,交房日期那一栏更是空白。也就是说,你无论什么时候交房,都不算违约。至于看房一事,你到时候可以这样解释:A区和b2区都是你开发的项目,带他们看房,只是为了让他们了解所购户型的格局样式,只是看房,并非交房,更没有交付钥匙。”

经张律师这么一剖析,仲昆豁然开朗——这官司非但不会输,自己反倒还能向对方追讨百分之十的违约金。

最后,张律师郑重嘱咐仲昆:“开庭当天千万不能迟到。在法庭上,切记不要主动发言、不要自行辩解,法官问什么你就答什么,一个多余的字都不要说,避免言多有失。需要辩护陈述的地方,交给我就行。你只要按我说的做,这官司绝对输不了。”

张律师的一番话,像一颗定心丸,稳稳地落进了仲昆心里。

距离八月十九日的商议仅过三日,便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的日子。天刚蒙蒙亮,仲昆便醒了,这一夜他睡得格外安稳,张律师那日斩钉截铁的话语,早已将他心底最后一丝焦躁与不安彻底抚平。

他简单洗漱完毕,特意换上一身干净得体的深色衬衫,将十三份购房合同与相关材料整整齐齐放进公文包,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,准时驱车前往法院。按照张律师的叮嘱,他提前半小时抵达,既不仓促慌乱,也不显得刻意急迫,稳稳地站在法庭外等候。

不多时,张律师步履从容地走来,见仲昆早已等候在此,微微点头,神色平静地嘱咐道:“记住我之前说的,少言、稳坐、据实回答,其余一切交给我。”仲昆重重颔首,将这几句话牢牢刻在心里。

上午九时整,法庭书记员宣布开庭,肃穆的法槌敲响,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下来,只剩下庄严的氛围笼罩四方。原告席上,几位购房业主神色激动,身旁的代理律师更是一脸笃定,仿佛胜券在握,一上来便直指仲昆涉嫌合同诈骗,控诉其以现房为噱头诱导购房者交钱,实则交付期房,存在欺诈行为,要求法院判定合同无效,退还全部购房款,并追加赔偿。

原告律师言辞激烈,情绪饱满,将仲昆描绘成一个蓄意欺骗购房者的不良开发商,旁听席上零星的家属也纷纷侧目,看向被告席的仲昆。

仲昆端坐椅中,腰背挺直,面色平静无波,全程没有抬头争辩,也没有急于辩解,只是静静听着,严格遵守着张律师的嘱咐。

待原告方陈述完毕,审判长看向被告席,示意仲昆一方进行辩护。

张律师缓缓起身,语气沉稳而有力,没有丝毫慌乱。他先是将那份关键的购房合同原件呈上法庭,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:“审判长、审判员,我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合同诈骗行为。原告方指控的核心依据,便是这份购房合同,可恰恰是这份合同,证明了我方当事人无任何违约、欺诈之举。”

他指着合同上的关键条款,继续说道:“合同中明确标注房屋为b2区x栋x号,未注明现房或期房,交房日期一栏为空白,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,合同未明确约定交房期限的,出卖人可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房屋,不存在违约一说。至于原告方所称的‘带看现房’,纯属误解,我方当事人开发的A区与b2区为同系列户型,带购房者看房,仅为展示户型结构、房屋格局,并非交付房屋,更未交付钥匙,不构成现房承诺。”

话音顿了顿,张律师目光坚定地看向审判长:“反之,原告方在合同签订后,单方面违约,要求退还购房款,按照合同约定,已构成根本性违约,我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原告方支付总房款10%的违约金,或继续履行合同。”

一番话逻辑缜密、有理有据,字字戳中要害,原本情绪激动的原告律师瞬间哑口无言,几番想要反驳,却都被张律师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一一驳回。

庭审过程中,审判长几次向仲昆提问,仲昆都严格按照叮嘱,问一句答一句,不多说一个字,语气诚恳,表述清晰,没有丝毫破绽。他看着张律师在庭上从容辩护,将所有争议点一一化解,心底最后一丝顾虑彻底消散,只觉得无比踏实。

历时整整两个小时的激烈庭审辩论落下帷幕,法庭之上,原被告双方围绕合同效力、是否构成诈骗、房屋性质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展开充分陈述与质证,举证、质证、法庭辩论环节有序推进,各方观点均已完整呈现。随着庭审程序的全部完成,审判长庄严宣布当庭休庭,由合议庭成员就本案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及争议焦点进行闭门合议。

静谧的休庭期间,法庭内的紧张氛围仍未消散,原被告双方及代理律师均在等候区静候结果,案件的最终走向牵动着各方心绪。一小时的合议时限届满,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依次重返审判席,全场瞬间肃静,所有人的目光聚焦于审判席,等待最终的判决宣告。

审判长当庭宣读判决结果:依法驳回原告方全部诉讼请求,法庭经审理查明,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仲昆存在合同诈骗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认定原告与仲昆之间签订的13份购房合同,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合法有效。

同时,判决明确指出,被告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:未向原告充分、清晰释明所购房屋为期房属性,亦未在案涉13份购房合同中以显着方式注明期房相关条款,存在误导行为,致使原告误将期房当作现房购买,该过错行为法庭予以明确认定。

针对原告提出的终止合同、退还全部购房款的诉讼主张,法庭审理后认为,案涉购房合同合法有效且具备履行基础,原告单方提出解除合同、退还房款的诉求,构成单方面违约。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,原告需承担总房款10%的违约责任。

据此,法庭作出最终履行判定: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,向被告支付总房款10%的违约金,被告同时向原告退还剩余90%购房款;原告亦可选择继续履行案涉房屋交易合同,与被告重新签订规范的期房购房合同,明确房屋属性、交付时间等核心条款,依约完成后续交易。

至此,这起引发多方关注的购房合同纠纷案件,经由法庭严谨审理、合议庭充分合议,依法作出公正判决,厘清了双方权责边界,为房屋交易市场中的权责认定与风险防范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。

走出法庭,阳光洒在身上,温暖而明亮。仲昆长长舒了一口气,连日来压在心头的巨石彻底落地。张律师走到他身边,拍了拍他的肩膀,淡淡笑道:“放心吧,稳赢,违约金也跑不了。”

仲昆看着眼前的律师,又想起那日林处长的引荐、合同里的关键漏洞,心中百感交集。这场险些让他陷入绝境的购房纠纷,终究在张律师有力的辩护下,迎来了最圆满的转机。临别前,仲昆从包里拿出10万元交到张律师手里:“这是律师费,多谢你的帮助,才使我化险为夷。

六名原告在庭审宣判后,经共同商议权衡,最终一致同意接受判决结果,选择领取总房款百分之九十的退款,不再继续履行购房合同。法院随即告知六人,需在判决指定的十日期限届满后,携带购房原始发票等相关凭证,前往法院指定窗口办理房款领取手续,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用由原、被告双方各自承担一半。

宣判当日下午,中级法院依法向中国建设银行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,正式解除对登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。仲昆接到账户解封通知后,第一时间安排卞菲,按照判决金额,将六名购房者百分之九十的购房款,以及应由被告承担的一半案件受理费,足额划转至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专用账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