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听说被抢走了价值三百多万的黄金!”乌蝇焦急地说,声音里带着喘息,“而且,那伙悍匪还跟警方发生了激烈的枪战,打死了好几个警察!现在湾仔那边已经乱成一锅粥了!到处都是警车,整条街都被封锁了!”
“三百多万?”王龙吹了个口哨,那口哨声在电话里格外清晰,“啧啧,这伙悍匪胃口不小啊。看来是专业的。”
“龙哥,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啊?”乌蝇不解地问,声音里带着困惑,“那可是咱们的金行啊!损失了三百万啊!”
“急什么?”王龙笑了笑,语气悠然,像是在聊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,“我问你,金行有没有买保险?”
“买了啊,全额保险。”乌蝇回答,“每年保费都交好几万呢。”
“那不就行了。”王龙说,语气里带着一种运筹帷幄的从容,“金行被抢,保险公司会全额理赔。我们不但不会亏,还能白赚一笔。而且,只要你能从那伙悍匪手里把黄金找回来,我们就能赚双份。一份是保险公司的理赔金,一份是黑市上卖黄金的钱。稳赚不赔的买卖,有什么好急的?这叫因祸得福。”
乌蝇在电话那头愣了半天,才憋出一句话,声音里带着由衷的佩服:“龙哥……你这脑子……是怎么长的?我在这边急得要死,你那边已经算出怎么赚钱了。”
“废话少说。”王龙收敛了笑容,语气变得认真起来,像是换了一个人,“你现在立刻去查,那伙悍匪是什么来路。记住,不要打草惊蛇。查到之后,第一时间向我汇报。我要知道他们是谁,从哪里来,现在躲在哪里。”
“明白!龙哥!”乌蝇应道,声音里带着干劲。
挂了电话,王龙收起手机,转头看向一旁的黄于莉,抱歉地笑了笑:“黄老师,不好意思,我有点急事,要先走了。替我向李院长说一声,改天我再来看孩子们。”
黄于莉点了点头:“好的,王先生,您忙您的。今天谢谢您来看孩子们。”
王龙转身离开,步伐轻快,嘴角带着一抹笑意。
他一边走,一边在心里盘算着:这伙悍匪,来得正是时候。
不但能让他白赚一笔保险理赔金,还能借这个机会,在黑市上拓展一下业务渠道。
说不定,还能顺便收编几个亡命之徒,扩充一下自己的势力。
这波,不亏。
湾仔,轩尼诗道。
下午三点,正是这条繁华街道最热闹的时候。
车水马龙,人流如织,路边的商铺里传出各种音乐和叫卖声,交织成一曲都市的交响乐。
街道两旁的行人道上挤满了人,有拎着购物袋的家庭主妇,有穿着西装的白领,有背着书包的学生,还有举着相机的游客。
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正常,那么的祥和。
金福金行就坐落在轩尼诗道最繁华的路段,占据着一栋两层高的商铺。
店面装修得金碧辉煌,巨大的玻璃橱窗里陈列着各种金银首饰,在灯光下闪闪发光,像是一颗颗星星落在地上,吸引着过往行人的目光。
这里是湾仔最大的金行之一,也是王龙名下的一处产业,每天的营业额都非常可观。
此刻,金行里生意兴隆。
几个穿着体面的客人正站在柜台前,挑选着首饰,有说有笑。
店员们面带微笑,热情地介绍着产品,有的在拿项链,有的在推荐戒指。
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平静、祥和,像是一幅和谐的都市画卷。
但这种平静,很快就被打破了,像是一块石头砸进了平静的湖面。
一辆白色的面包车突然在金行门口停下,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,像是野兽的嘶吼。
车门猛地拉开,六个戴着黑色头套的男人跳下车来。
他们手里端着各式各样的武器——有AK-47自动步枪,有霰弹枪,有手枪,黑黝黝的枪口在阳光下泛着冷光。
为首的那个男人身材魁梧,虎背熊腰,手持一把AK-47,眼神凶狠,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暴戾的气息,像是一头从笼子里放出来的猛兽。
他就是叶国欢,近年来香江最凶残的悍匪之一。
此人胆大包天,心狠手辣,作案从不留活口。
“动手!”
叶国欢低喝一声,声音像是一声闷雷,率先冲向金行大门。
“哒哒哒哒哒!”
他端起AK-47,对着天花板就是一梭子!
枪声震耳欲聋,像是一连串的惊雷在耳边炸响,震得人耳膜生疼。
天花板的石膏板被打得粉碎,碎片簌簌落下,像是一场白色的雪,落了众人一头一脸。
金行里的客人瞬间乱成一团,尖叫声此起彼伏,那声音尖锐刺耳,像是要刺破耳膜。
人们抱头鼠窜,有的躲到柜台后面,有的趴在地上瑟瑟发抖,有的不顾一切地往门外冲去,互相推搡践踏。
“全都给我趴下!不许动!”叶国欢大吼道,声音在枪声中显得格外狰狞,像是一头咆哮的野兽,“谁动一下,老子就打爆他的头!都给我老实点!”
他的几个手下立刻分散开来,控制住金行的各个角落,动作熟练,显然是惯犯。
一个手下冲到门口,把卷帘门拉了下来,隔绝了外面的视线,也隔绝了里面的声音。
另一个手下用枪指着柜台后面的店员,厉声喝道:“把柜台打开!快点!别磨蹭!”
店员们吓得脸色惨白,像是一张张白纸,手抖得几乎拿不住钥匙。
但在枪口的威胁下,他们还是乖乖地打开了柜台,手指颤抖着转动钥匙。
“装!快装!”叶国欢命令道,声音里带着迫不及待。
几个手下立刻拿出准备好的布袋,疯狂地将柜台里的金饰扫进袋子里。
金项链、金手镯、金戒指、金条……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,只要是金的,就往袋子里装。
哗啦啦的声音在寂静的金行里格外刺耳,像是流水的声音。
那些金光闪闪的首饰,像是流水一样被装进袋子里。
叶国欢则一把揪住金行经理的衣领,那经理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身材发福,此刻吓得浑身发抖,像是一片风中的落叶。
叶国欢用枪顶着他的脑袋,冰冷的枪口抵在太阳穴上,冷冷地问道:“保险柜在哪里?带我去!别耍花样!”
经理吓得浑身发抖,连话都说不利索,牙齿在打颤:“在……在二楼……我带你去……”
“带路!”叶国欢推了他一把,力气大得让经理一个趔趄。
经理踉踉跄跄地走上楼梯,叶国欢紧跟其后,手里的AK-47始终对准着他的后背,手指搭在扳机上,随时准备扣动。
二楼,保险柜前。
经理颤抖着手,输入了密码,那密码他每天都输,但今天却格外艰难。
他又用钥匙打开了锁,钥匙在锁孔里晃动了好几下才插进去。
厚重的保险柜门被拉开,发出沉闷的声响。
里面,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一排排金条,在灯光下泛着诱人的金色光芒,那光芒像是能灼伤人的眼睛。
每一根金条都沉甸甸的,上面刻着纯度标记和编号。
叶国欢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像是看到了世界上最美的风景,那贪婪的光芒几乎要溢出眼眶。
“好!好!好!”他连说了三个好字,兴奋之情溢于言表,“都给老子装起来!一根都不要剩!”
他拿出一个更大的布袋,疯狂地将金条往里面塞。
那贪婪的模样,像是一头饿极了的野兽看到了猎物,恨不得把整个保险柜都吞下去。
他的手在颤抖,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兴奋。
但他太贪心了。
他舍不得放过任何一块金饰,甚至连那些大块的金饰也要费力地塞进袋子里,把袋子撑得鼓鼓囊囊的。
这种贪心,耗费了他宝贵的时间。
时间就是生命,在这个时刻尤其如此。
“欢哥,差不多了!该走了!”一个手下在楼下催促道,声音里带着焦急,“条子快来了!”
“再等一下!”叶国欢头也不回地说,手里还在不停地装着金条,“还有几根!马上就好!”
又过了两分钟,他终于把保险柜里的金条全部装完,那布袋已经沉得几乎提不动了。
他提着沉重的布袋,走下楼来,脚步都有些踉跄。
“走!”他一声令下,几个手下立刻朝门口冲去。
卷帘门被拉开,发出哗啦的声响。
刺眼的阳光照进来,让他们一时有些不适应,眯起了眼睛。
但就在他们冲出店门的那一刻,刺耳的警笛声突然响起!
“呜哇——呜哇——呜哇——”
一辆巡逻警车恰好经过这里,车上的军装警员看到金行门口冲出几个戴着头套、手持枪支的男人,立刻意识到发生了抢劫案。
警员迅速停车,拔出腰间的点三八手枪,躲在车门后面,大声喝道:“警察!不许动!放下武器!你们被包围了!”
叶国欢的反应比他更快。
几乎在警员喊话的同时,叶国欢已经端起了AK-47,对准那个警员就是一梭子!
他的动作快如闪电,显然是经过无数次实战磨练出来的。
“哒哒哒哒哒!”
子弹像雨点一样扫射过去,打在警车的车身上,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,火星四溅。
那名警员还没来得及开枪,就被几颗子弹击中胸口,鲜血喷溅而出,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,身体软软地倒在地上,手里的点三八手枪滑了出去。